新發明和新技術俱是兩刃劍?--- 2021年12月9日

Posted by hksfe_admin 2021/12/09 0 Comment(s) 業界關注,

新發明和新技術俱是兩刃劍? 

自面書主席朱克伯格推介元宇宙題項即引起全球科技專才和學者發文討論,甚至已有人開設元宇宙訓練空間和介紹元宇宙的課程及講座,聽聞有關項目甚受歡迎和主辦單位均賺到盤滿砵滿。也有人說元宇宙是互聯網上人類的未來,好像智能手機出現徹底改變了1980年代的移動電話,現時人類所理解的互聯網,未來也會進化成為元宇宙。元宇宙英文是metaverse有點像加強版的虛擬現實或人造現實,即virtual reality or artificial reality,虛擬現實就是利用電腦軟件去產生一個三維空間(3D)達至一種仿真的境界,這個境域可包括學習場所、歷程、事物、人物和環境等等,大家只要利用電腦和超快速的互聯網功能,使用穿戴式裝置進入元宇宙,便可讓用戶或參與者感覺身歷其境,這對研究、學習和娛樂等都會有一定的幫助。甚至有人說未來人類在元宇宙裏面會有一個代表自己的3D化身,可通過這個化身在元宇宙裏面從事各種生活活動,包括朋友相聚、看演唱會、看電影、球賽等等。這些都是以前在科幻片才能看見的情景,日後如真實地發生,那時人類的發展和社會制度會怎樣?實難以估計了。其實元宇宙目前還只是一個仍在發展的概念,因此沒有一個普遍一致的定義。其實多年前這概念隱約出現,但只是熱炒一轉便逐漸冷卻下來,今次突然又再次熱哄哄撲來,主因是面書主席朱克伯格高調提出將投入100億美元發展元宇宙,這引發了一些財力雄厚的投資者和大型科技企業,皆對元宇宙這個概念展現了強烈的興趣,更怕現不起動便會落後於人,日後便難在元宇宙市場分一杯羹;同時亦引起個別上市公司參與的興趣,欲藉元宇宙熱潮,冀望在股票市場炒作圈錢,把模糊不清的東西都說成元宇宙概念,相信這又是用舊瓶新酒的手法。市場對元宇宙概念的瘋狂炒作,已引起內地政府的關注,上月內地官媒發表了《NFT:通往元宇宙,還是走向大騙局?》的文章,指目前內地對NFT(非同質化代幣)的法律性質、交易方式、監督主體、監督方式等尚未明確,NFT存在炒作、洗錢和金融產品化等風險,對於NFT投資應該保持謹慎態度,警惕「擊鼓傳花」式的金融騙局。NFT即是Non-Fungible Tokens的簡稱,已成為眾所周知的「有價值的商品」,也是近年繼虛擬貨幣後,又一涉及區塊鏈技術的炒作,提及token,金融服務業的負責人員自然聯想起證監會的token,銀行用戶也有自己的tokenNFT是一種被稱為區塊鏈數碼賬本上的數據單位,每個代幣可以代表一個獨特的數碼資料,作為虛擬商品所有權的電子認證或證書,由於不能互換,非同質化代幣可以代表數碼檔案,如畫作、聲音、影片、遊戲中的專案或其他形式的創意作品以及物品,並是買家權益的證明,這也是其技術價值的所在,比特幣和以太幣等虛擬貨幣都有自己獨特的代幣加密模式,NFT與加密貨幣同為區塊鏈技術產品,NFT的交易通常以競標拍賣及固定價格在專屬的平台上進行,而且多由專業或對該物品有所認知的人士參與。雖然越來越多國家對虛擬貨幣的認受性表示懷疑,甚至開始立例規管,只是卻越來越多富豪、投資機構和散戶投資者繼續增持虛擬資產,元宇宙和NFT正在熱炒,不知日後還會有什麼新虛擬概念可供炒作呢?木宰羊!

後記:曾幾何時,穿越和宮鬥電視連續劇曾瘋魔中港澳三地,穿越是穿越時間和空間的簡稱,這類題材大多都是半真半虛構,而穿越和宮鬥劇大都是穿鑿附會和篡改一些歷史史實,雖然終局沒大改變,但內容半真半假已容易令認知不足的民眾造成誤解,加上內容不尊重歴史,所以內地出現禁拍的情況。事實證明,現時有部份人士在社交媒體所發表的文章和視頻也是不盡不實,但卻令部份觀眾看後或多或少相信是事實,假若日後在虛擬世界或空間內的技術能把虛假的東西或事物造出有如真實的效果而誤導了群眾,挑起了事端,甚至引起糾紛以及戰爭,那後果便相當嚴重,筆者並非危言聳聽,舉如香港黑暴事件的新屋嶺、831和爆眼女等虛假事件,可描繪更為有聲有色,導致香港人心惶惶。今後如有人利用3D技術造謠生非,看來非社會之福了。早前有朋友問筆者,他日如他進入了虛擬世界打了新冠病毒疫苗,有了虛擬疫苗咭,那能否用此作為通關後往返內地的憑證?雖然是笑話一則,但也反映虛擬和現實世界的混亂!故常有專業演員表示由於拍戲過份投入,拍戲完後有一段時間仍無法抽離角色,那難保普通群眾進入虛擬空間後會出現同樣的後果?這雖然好像是天方夜譚,但如有人進入了虛擬世界而無法抽離回到現實世界,導致殺人或自殺,那真不知又屬誰的責任了?日前筆者在朋友圈看到一篇報導提及猴子的顱骨被植入了一顆芯片,能運用無線充電和用意念玩電子乒乓球游戲,這令筆者回想起小時候的科幻片,題材涉及有不良份子為了控制人類,竟然把晶片植在人類的腦袋內,這似乎在不久的未來,這種技術已非虛幻了,如以上電影題材變成真事,可怕嗎?類似的景況會否引起大家反思和討論呢?社會要進步和發展是必然的,只是砒霜是毒藥,可以殺人,也可救人,而無論任何新發明或新技術都是兩刃劍,有利也有害,那真要看大家如何取捨?又要看各國的意識形態和政府的取態,是否用於利國利民利人類的身上,如有人利用新發明或新技術為害社會,那情況隨時難於控制和無法想像的。回說香港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17章列明凡產品符合條例中附表1所列的「證券 (securities) 」的定義,便會受到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規管,然而,如果產品或項目不屬於香港證券條例「證券」的定義,則它們將不受香港證券條例的監管管轄。那試問這類虛擬、NFT、加密或區塊鏈技術產品或項目,甚至交易平台或私人交易所會受監管嗎?答案還是由有關當局作答吧!

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工會

副 會 長 梁 崇 讓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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