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殼股將進駐港交所?---2022年1月13日

Posted by hksfe_admin 2022/01/13 0 Comment(s) 業界關注,

合法殼股將進駐港交所?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時在網誌,稱指2021年香港特區經濟可錄得約6.4%增長,並預期如外圍環境沒有顯著惡化,本地疫情亦能維持穩定的情況下,2022年經濟仍可保持增長,並特別指出特殊項目的收購公司(SPAC)在港出台,加上放寛大中華區企業第二上市機制,將有助鞏固香港金融服務業的地位。港交所(00388)在SPAC上市機制方面已作出讓步,其中包括董事會必須最少有兩人是第6類或第9類證監會持牌人、上市時分配給機構專業投資者的最少人數,由最少30名機構專業投資者減至最少20名、容許更高的權證攤薄上限,整體權證上限增至50%,但要求上市文件中明確披露等等,這有助香港市場的競爭力,只是相對其他市場,港交所的規則仍是較為嚴格。美國的SPAC市場現正有褪色之現象,消息指據Dealogic的統計,美國SPAC的融資金額在去年第二季度,上市數量與融資額,分別驟減87%93%,而大多數SPAC合併後的股價都出現下跌,價格下跌正與SPAC中的攤薄或現金短缺有關,況且在美國越來越多針對SPAC的集體訴訟出現,這令投資者望而卻步,這是SPAC熱潮正在減退主因之一。這邊廂香港現才推出SPAC上市制度,會否再次出現納指七雄、日轉期匯、創業板等板塊雷聲大雨聲小的情況?還是要拭目以待!一直有業界和市場人士經常評批有關當局近年不斷打壓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發展,在疫情下增加營運困難,而有關當局並沒有扶持政策,反之咄咄迫人,因此令不少上市公司被逼退市,中小型證券公司以及從業員自動放棄牌照。此外從數據上分析,當年以創新為噱頭的創業板也算是失敗之作,媒體報導截止202110月底,港交所批准創業板上市申請數目是0,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上市的數目分別是75間、15間和8間,202010月底,創業板上市公司數目共374間,202110月底數目降至358間,上市數目急劇下降,又是有出無入,因由自2018年港交所取消創業板轉板至主板的簡化申請程序,斷絕了中小型公司轉板的踏腳石,令創業公司頓時失去了進駐主板橋樑的作用,怪不得有立法會議員以「生仔唔養仔」來形容有關當局的行徑。只是立法會在金融事務上似乎都是無牙老虎,當年金融海嘯後在議會上批評「一業兩管」也是不了了之,沒有議員再去跟進。現今市場人士則認為有關當局杜絕創業板轉主板主要原因,是不想創業板成為殼股板塊,只是這種做法有點似乎是因噎廢食,與特區政府常稱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宗旨相違背,政府真是自話自說嗎?至於殼股被某些人士批評為騙局!那香港現時所推出的SPAC制度又算是什麼呢?有人稱SPAC為“空白支票公司”,可略過一些繁瑣又耗資的IPO流程,並作為日後併購私人公司為設立目的的空殼公司,有評論員認為SPAC比殼股離譜10倍,香港有關當局嚴禁殼股借殼,反而讓SPAC上市,全然是邏輯混亂之舉。有指推出此制度只是因港股近期的弱勢和創業板的死寂難以翻身,期望以SPAC和放寬大中華區企業第二上市機制,來為香港股票市場沖喜,希望能重奪全球IPO融資三甲之位及意圖增加成交額來減低增加印花稅帶來的負面影響,這種說是否有其道理?還是留待大家思考吧!不過無可否認,SPAC仍具有其優勢,因可為生物科技、醫療健康、新能源、電訊類行業甚至近期元宇宙和碳中和等項目或初創企業,提供了一條快捷上市和融資的渠道。而香港SPAC的要求較其他國家或城市嚴格,這可防止不合標準的業務或不良資產將SPAC機制視作規避傳統上市門檻的捷徑,也可算是對保障投資者和上市項目質素的一種保證,但事實真有所保證?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甚至變成新騙局的天堂?木宰羊!只是第6類或第9類證監會持牌人今勻更任重而道遠了。

後記:上週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其中內容指出凡符合條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申請轉板至上交所科創板或深交所創業板,而轉板屬於股票上市地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依法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審核並作出決定。剛巧也是上週,香港股票市場多隻細價股突然暴跌,市場估計合共蒸發近100億元市值,據市場消息指今次細價股連環洗倉是涉及一名內地投資者所持有的多隻上市公司股份,因孖展融資「爆煲」遭兩間證券公司連環斬倉而產生骨牌效應所致。這類斬倉事件偶有在市場發生,股價走勢的結果多與微信女所推薦的股份一樣,同是急跌並缺乏承接力,因此這令有關當局往往對細價股存有戒心,因而不斷收緊這類公司的監管法規,但也間接扼殺了創業板的存在價值和生存空間,從創業板去年的上市數字來看,創業板又是如同虛設了,加上同股不同權和無盈利生物科技企業等制度,以及今年SPAC出台,有業界人士認為這表明有關當局存著棄小要大的心態,更認為SPAC變相是合法的莊家做殼股,因此有業界人士指出只要有足夠的披露和透明度,為何不能容許現時的中小型上市公司容許莊家存在,以救活現時失去動力和瀕臨退市危機的上市股份?這會否可讓散戶投資者設立了逃生門,減少全部資金化為烏有的機會呢?

 

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工會

副 會 長 梁 崇 讓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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